欧盟议会强化SFDR:三类ESG,但规则更严格
欧洲议会公布了对SFDR(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)的修订草案,该草案可能从根本上改写资产管理人在欧盟营销ESG基金的规则。草案支持委员会向三类分类的方向推进——但附带更为严格的防止绿色洗白的措施:
1) 可持续 – 贡献于可持续目标(气候、环境、社会)的产品,对已符合高标准的公司进行投资
2) 转型 – 为公司向可持续性转型提供资金的产品(CTB/PAB基准、基于科学的目标、参与)
3) ESG基础 – 将ESG整合到风险管理之外的产品,但没有具体的转型或可持续性目标
每个类别的投资组合阈值为70%,并强制剔除特定行业。
议会希望强化的内容:
- 对所有三类标记类别强制使用PAI指标(主要不利影响)——而非可选
- 对使用"sustainability"语言的未标记基金的免责声明——没有欧盟类别的产品必须向零售投资者明确说明,它们不符合欧盟可持续金融产品标准
- ESG 基础:更严格的筛选——排除至少20%评价最差的证券,才能声称 "ESG 超额表现"
- 提高欧盟金融产品在零售投资者之间的可比性
为什么会发生变化?
当前的第8条/第9条体系实际上被用作标签系统,尽管它本应是信息披露框架。投资者原本预期第9条基金是 "完全可持续" 的,第8条基金是 "高度整合 ESG" 的——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,导致了绿色洗白的风险。
此外,信息披露模板过于冗长且复杂——零售投资者无法进行比较。委员会估计,新规将把年度合规成本降低25%。
SFDR 2.0 相较于原始版本的关键变化:
- 删除了 "可持续投资" 定义及 DNSH 原则
- 删除了实体层面的 PAI 披露(仅保留产品层面)
- 精简信息披露模板(最多 2 页!)
- "可持续性" 用语仅用于标记产品的名称和营销中
我们能从中得到什么?
给资产管理人:
这是一个信号,表明“self-classified”第8/9条基金时代即将结束。如果您想继续在基金名称中使用“sustainability”进行营销,必须从三类中选择一类并满足其标准。现有的第8/9条产品面临战略决策:升级到新类别,或在不声称 ESG 的情况下重新设计。
给投资者:
更好的可比性和更清晰的标签——但过渡期将是混乱的。在2025年11月(提案)到2028年末(实施)之间,许多基金将需要重新品牌化。
给零售投资者:
终于可以看到两页的披露文件,而不是30页的PDF,后者只有合规部门能看懂。
SFDR的修订是欧盟简化浪潮系列中的又一篇文章,类似于CSRD综合法案或EUDR的简化。目标是保持内容并减少官僚主义,但问题仍在于议会是否能在更高的雄心(强制PAI,20%筛选)上取得成功,还是最终版本因金融部门的压力而变得更为宽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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